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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昨日於香港仔一間藥房「放蛇」,毋須醫生紙情況下向職員購得10粒「Purinol」(別嘌醇)。本報記者譚靜雯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朱樂汶)衛生署呼籲病人立即停服及全港藥房停止售賣,疑引致最少5名病人死亡的「發霉」降尿酸藥「Purinol」(別嘌醇),惟本報記者昨在香港仔一間藥房未有醫生處方下,購得這款處方藥,輕易程度猶如購買感冒藥。有病人組織認為,當發現藥物有問題,當局應必須強制禁售和回收,而不是拖泥帶水地勸籲業界停售,批評當局後知後覺。
別嘌醇藥物普遍使用,但市民一般要有醫生處方紙,才可到全港有註冊藥劑師的藥房購買。本報記者昨日「放蛇」,發現有藥房漠視病人健康和當局勸籲,出售疑受毛霉菌污染的別嘌醇。
講明歐化產 售後拒出單
記者在香港仔一間藥房,指定購買Europharm(歐化藥業)出產的Purinol(別嘌醇)。職員考慮片刻,再向記者講解藥物是用作治療痛風症及尿酸過高,每粒藥丸售1元。記者向職員要求購買一樽「Purinol」,但職員卻面有難色說:「藥房只會散賣(逐粒賣),不會一樽賣給你。」
記者表示購買10粒別嘌醇,職員就快步走進藥房內的配藥房,從標明「Europharm」藥廠名的藍色膠樽中倒出10粒別嘌醇,再放入一個透明的藥袋給記者。付款後記者表示希望取得單據,惟店員再三推搪拒絕發出。
衛署已發信 勸籲停出售
整個過程職員都沒要求記者出示醫生處方,且載有別嘌醇的藥袋上沒有任何的警告或指引。之後,記者再到3間藥房試買別嘌醇均被拒絕。
對於記者毋須醫生處方就可以在藥房購買別嘌醇,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已發信予全港醫院、醫生及藥劑師通知有關事故,並已呼籲市民暫停服用,以及全港藥房暫時停止出售該藥物。衛生署指現階段未考慮停用歐化生產的其他藥物。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表示,每當發現藥物有問題,政府採取一貫勸籲式的態度,只呼籲市民停用,讓市民自己決定是否繼續服用,很容易令市民糊裡糊塗買了問題藥物,「好多病人有病都習慣不去看醫生,自己在藥房買藥,有不法商人為了圖利,即使沒有醫生紙都公然售賣,甚至賣這些有問題的存貨。」
違例售藥劑 最高罰10萬
港九藥房總商會永遠會長吳榮恩指出,藥房若在沒有醫生處方或藥劑師監督下銷售藥劑產品已屬違法,雖然暫未收到政府或藥廠通知要全面回收受污染藥物,但他呼籲業界在當局未查明藥物受污染的源頭前,不要繼續出售相關藥物,直至事件水落石出;該會已通知全港廠房暫時停售受污染的「別嘌醇」。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若證實擁有及銷售未經註冊藥劑產品,藥房負責人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入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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