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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集團葉劍波詐騙罪不成立,惟另涉其他案件未審,須由囚車載走還柙。資料圖片
【本報訊】海域集團前主席葉劍波涉嫌以英泥充當化工原料及安排虛假交易,並誇大海域集團的營業額,藉以騙取銀行提高信貸額及誘騙投資者購買債券被起訴;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葉劍波及其前下屬無罪,葉劍波並獲發回堂費;不過,由於葉劍波涉及虧空公款及洗錢案,稍後在區域法院審理,需繼續還柙監房。
由6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昨以7比1大比數裁定葉劍波(50歲)面對的9項控罪,包括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串謀捏改帳目、公司董事發表虛假陳述及欺詐罪名不成立;至於案發時擔任海域集團附屬公司銷售經理的郭志毅(52歲),被控的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名,亦獲一致裁定罪脫。
法官判葉劍波獲堂費
代表2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及大律師林國輝,隨即向法庭要求索取堂費。控方雖指葉劍波於審訊末段才透露其辯解,未有於較早階段就指控作出澄清,但法官仍判葉劍波獲得堂費。另一被告郭志毅則被法官指其主動簽署文件,令警方認為郭有嫌疑,故拒絕其堂費申請。
控方於審訊初期指葉劍波涉製造單據虛構交易,訛稱由「鷹明企業有限公司」供應化工原料予海域的附屬公司「僑立化工有限公司」,再售予另5家公司,虛構近8億元交易額,控方並以單據證明「鷹明」暗中將「僑立」所付款項轉回「僑立」。但辯方於審訊末段解釋,「鷹明」為「僑立」供應化工原料的同時,亦為「僑立」處理外匯,有關款項轉移實乃「鷹明」透過窗口公司從內地客戶收到人民幣付款後,兌為港幣交予「僑立」。
商罪科探員直言失望
控方亦曾指負責核數的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發現文件往來有漏洞,認為事件有詐騙成份,且警方曾搜查貨倉,發現有人以英泥冒充化工原料以瞞騙核數人員。辯方則解釋稱,英泥乃用作向核數公司模擬展示交易過程。負責調查案件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直言對陪審團的裁決感到失望,指辯方於審訊中僅就指控提出一個「可能性」作為解釋,陪審團可能接納有關辯解為疑點而得出昨日的裁決,但辯方及2名被告一直未能拿出單據或實質證據以支持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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