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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羅冬凱珠海31日電】一名香港男子,疑搬家時預留房間鑰匙,半年後潛入單位盜走價值2,050元(人民幣,下同)的財物,近日被珠海香洲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起訴,法院依法判處拘役4個月,罰款1,000元。
私配鑰匙 退房潛入犯案
被告姓黃(36歲),香港人,曾租住珠海灣仔鴻景花園10棟一房間。案情透露,黃某去年6月退租時,私配一把房間鑰匙留在身邊。半年後,黃某因財困,遂用自配的鑰匙「造訪」舊居,發現房內尚無人租住。同年,11月10日早上10時,黃某叫來搬家公司,將業主楊某留在裡面的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各一台搬走,以700元變賣後,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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