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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智昨日從深圳返港,即時「補鑊」前往社工註冊局,補辦個人社工的註冊。
【本報訊】(記者 明言)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被揭涉嫌在選舉期間作虛假陳述。於08年立法會選舉中在新界東勝出的黃成智,被揭發在選舉時已非註冊社工,卻在寄予選民的候選人簡介中,在職業一欄填上「社會工作者」,涉嫌虛報及誤導。黃成智在事件曝光後慌忙由深圳回港重新註冊,並辯稱這只是負責為他填寫參選表格的職員弄錯,自己沒有動機蓄意欺騙任何人。
不過,本報記者卻發現,在民主黨網頁中的議員資料部分,黃成智在「職業」一欄同樣報稱為「註冊社會工作者」,似與黃「職員犯錯」的說法不符。
虛假陳述參選可囚半年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社工必須註冊並每年更新,故即使某人具備專業社工資歷,但倘非名列社工註冊局註冊紀錄冊者,均無權使用「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者」、「社工」、「註冊社會工作者」等名銜,違者可被罰款5萬元。
不過,有人向報章訴稱,指曾任註冊社工的黃成智自2007年中開始未有更新註冊,故其註冊已經「過期」。當年他參與區議會選舉中,報稱的職業為「培訓顧問」,但他於去年的立會選舉候選人簡介中,卻報稱為「社會工作者」,此舉涉嫌違反選舉條例中有關故意作出虛假請述的規定。
據選舉管理委員會規例指出,「任何人在與選舉有關文件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項上屬虛假的陳述」,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深圳急返港 稱無心之失
黃成智於昨日事件曝光後火速由深圳返港,並攜同相關社工學歷資格到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重新註冊「補鑊」。他多次聲言,自己擁有永久的社工資格,故一直以為自己是社工,「我曾經註冊過話係做社工,點解唔可以話自己係社工」,故不存在有「失實聲明」與誠信問題,事件只是因為職員代為填報立會選舉相關資料時的技術失誤,「我唔覺得有失實匯情況」。
黃成智稱,自己願意接受社工註冊局或會作出的懲罰,希望有關方面「從輕發落」。不過,他將自己的「缺失」,推諉於目前的社工註冊條例存在漏洞,聲言有關方面不應因其未有重新註冊,就抹殺其社工的資格。
民主黨網載黃為「註冊社工」
他又聲言,自己今日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了解是否需要就事件作出解決,但他完全不擔心因而會出現重選的情況︰「我睇唔到有任何證據顯示上次選舉有唔公平匯情況。」
目前有關涉及虛假陳述的候選人簡介仍載於08年立法會選舉網頁上,而本報記者亦發現,在民主黨網頁中的議員資料部分,黃成智在職業一欄中更報稱「註冊社會工作者」,似乎並非如黃所指的「手民之誤」。
就此次事件,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言人指,由於投訴需要保密處理,不便就此作出透露。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亦不願評論個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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