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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哥下班回家時,在大廈大堂碰見鄰居夫婦志賢及佩玲,三人談及政府注款計劃。任職的士司機的志賢表示,自己一向月入略低約10,000元,認為自己應合資格獲得6,000元注款,但至今仍未收到注款通知。在酒樓當臨時工的佩玲也說:「我一向人工得幾千元,我都應該合資格獲注款,但都未收到注款通知。」
政府已發6000元注款
積哥問他們:「你們是否強積金計劃成員?」
志賢回答:「當然是,我一直以自僱人士身份供強積金。」
佩玲則說:「我的僱主都有替我參加強積金行業計劃。」
積哥表示,就志賢和佩玲的情況,若他們在2008年2月29日符合下列各自有關的情況,便合資格獲得注款:
■對於自僱人士,持有強積金供款帳戶,及就涵蓋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的強積金計劃年度,成員向受託人申報或於其紀錄中的全年有關入息不超過120,000元,即每月平均有關入息為10,000元或以下(如上述期間涉及兩個計劃年度,則只要其中一個年度的每月平均有關入息為10,000元或以下便可);
■對於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持有強積金行業計劃供款帳戶,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間的每月平均有關入息為10,000元或以下(即該12個月的有關入息總和除以12);
佩玲說:「我們要回家翻查有關入息紀錄,以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注款。」
積哥提醒,若最後發現自己真的合資格獲得注款,可於現時至2009年9月30日,致電注款熱線(2926 6000),向積金局查詢或要求覆核資格。
就注款資格及其他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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