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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0日在北京舉行。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0日電】2009年全國「兩會」後首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在北京開幕,會議將首次審議《武裝警察法》和《國防動員法》兩部涉及軍隊的法律。其中,《國防動員法》規定,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國防動員措施可先實施,同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國務委員、國防部長梁光烈強調,制定《國防動員法》是填補國防動員立法的空白、提高國家平戰轉換能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變化。據了解,《國防動員法》醞釀8年,對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機構做了規定。
根據《國防動員法》規定,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儲備物資無法及時滿足動員需要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對民用資源進行徵用。被徵用的民用資源使用完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返還;經過改造的,應當恢復原使用功能後返還;不能修復或者滅失的,以及因徵用給公民或者組織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武警有望參與反恐
旨在規範武警部隊依法執行任務的《武裝警察法》今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草案提出,武警依法享受現役軍人的權益,並明確武警九大任務,包括國家規定的警衛對象和重大活動武裝守衛,以及參加處置社會安全、恐怖襲擊事件等。
擬立法解決土地流轉糾紛
全國人大今日再度審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法草案,詳細列舉了有關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的各種糾紛。這部法律草案有望在不久後為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解決糾紛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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