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07年4月因癌病辭世後,華懋慈善基金即入稟要求確認02年遺囑,龔如心的家翁王廷歆其後亦向遺產承辦處申請作遺產知會備忘人,正式加入戰團。然而,法官卻質疑王廷歆是否有權派代表列席,王的代表大律師莫樹聯則指無論哪一份遺囑被裁定有效,王亦是受益人之一,故要求加入陳振聰反申索中答辯人之一。
自稱遺產受益人有權參與
王廷歆透過代表大律師莫樹聯,昨向法庭申請成為陳振聰向基金反申索中的答辯人,惟高院法官林文瀚則要求王廷歆一方表明立場,又指早前已除牌律師馬沛東亦曾要求加入訴訟成為答辯人,遭法院駁回申請,質疑王廷歆有否理據支持申請。大律師莫樹聯則表明王廷歆的立場,認為06年遺囑應與02年遺囑一併閱讀。根據02年的遺囑,王廷歆是遺產受益人之一,而06年的遺囑亦指明「本人將遺產餘款給予陳振聰,相信陳振聰會適當地分配及使用財產,我的遺願是全心全意地照顧我的家人及我愛的人的需要」,故認為王廷歆是龔如心的家人,無論根據哪一份遺囑,他亦是遺產受益人,有權參與案件。
另外,莫樹聯又指2份遺囑也沒有詳細交代龔如心遺產的分配方法,認為華懋慈善基金沒有權力擔任遺產管理人分配遺產,要求法庭委任獨立人士並按照法庭的指引作出分配,然而,法官認為有關事項不適合在遺產案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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