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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死者麥福娣共寫下4份遺書,2封分別貼在牆上和放在單車的籃內,另外2封寫在拍紙簿和女兒的習作上,內容大意指對不起丈夫,但因沒有居港權不得不自殺,又指責子女就讀小學的校長。
指責子女就讀小學的校長
貼在牆上的遺書稱:「啟林、巧明,請你將我和孩子的骨灰洒落屯門大海吧。」「啟林,對唔住,要你浪費19年時間養妻活兒,現在被人害到一無所有,真的對唔住,更加對唔住孩子,啟林,希望你醫好這個病,繼續尋找美滿家庭吧!永別!」
在單車籃內的遺書:「要我這樣和孩子一起自殺死,真的很可怕,但唔死唔得,沒有居留權。」寫在拍紙簿的遺書:「我本有一個美滿的家庭,現在被人害到家庭破烈(裂),家破人亡,是子女就讀的小學校長所害的,是她害到我一家人失去居港權,沒有居港權,准(怎)樣做人呢?一生沒前途,沒希望。」
寫在女兒習作上的遺書(分開在兩頁紙):「我不是失常,我後悔讓子女入讀這間學校……」「孩子,我唔想你受苦……我想我兒子繼續在香港居住,有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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