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李望賢深圳12日電】在深圳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參加社保計劃滿1年,就可通過在讀院校申請參加深圳的醫療保險。據悉,目前大學生「參保」繳費標準為每年150元,其中個人繳費75元、政府財政補貼75元。住院和大病門診均可按比例報銷,每年最高支付限額達20萬元。學生日後在內地就業,在校醫保亦可與社會醫保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每年保額最高20萬
據介紹,大學生可按照《深圳市少年兒童住院及大病門診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參保」,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大學生住院時發生的起付線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或者每次大病門診的基本醫療費用,5,000元以下,可由少兒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5,000元至1萬元的部分,基金支付85%;若超過1萬元,基金支付90%,每年最高支付限額可達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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