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與19歲女友分手後仍糾纏不清,藉口她遺留物品要親手歸還,趁機進入其寓所與她性交。在前女友報警後,他卻多次透過手機短訊哀求銷案。青年早前於高院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被判入獄半年,暫委法官彭偉昌判刑後,建議被告日後多專注事業或出國留學。
遭前女友指控強姦和非禮的青年馮利明(20歲),早前於高院被裁定各一項強姦及非禮罪名不成立,但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半年,因他已被還柙了半年,獲即時釋放。被告當知悉結果後十分興奮,家人亦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