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前講師陳勇,承認於1月尾開始,在旺角區以手機拍攝女子裙底春光,至2月初於區內重施故技時失手,被便衣巡警當場拘捕,意外地揭發其手機內藏有超過千張女性照片,當中逾300張為女子裙底照,其餘則拍攝身穿迷你裙或短褲的女性,早前否認控罪的被告昨日「改口」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安排於本月16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准以2,000元保釋候懲。
手機內藏300張女性裙底照
陳勇(39歲)報稱教師,昨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於本年2月3日在旺角中心1樓的扶手電梯,以1部諾基亞6131型號的手提電話,拍攝女士裙底照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本年2月3日約傍晚6時,以手機拍攝女途人的裙底,卻失手被巡邏便衣警員當場發現,被告一度試圖逃走和反抗,但最終被警員制服。警員在其手機搜出女事主的裙底照,但該女士當時經已離開現場。其後,被告的手機被送往商業罪案調查科檢驗,警員發現當中藏有1,039張女性照片,大部分從後拍攝,其中346張為女性裙底照,其餘則為身穿迷你裙或短褲的女性照,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自本年1月30日起,於旺角區拍攝有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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