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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鴻興去年7月「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有機會喪失醫委會委員資格。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身兼醫委會委員的醫學會會長謝鴻興去年7月因不小心駕駛,被法庭罰款及留有案底,根據現行法例,他已喪失醫委會委員資格。醫委會昨日商討其委員資格,下月再開會討論,據了解,醫委會初步傾向撤銷其資格;至於謝鴻興涉嫌作出虛假聲明,將轉交警方調查。謝鴻興表示,若醫委會最後決定撤銷其委員資格,會考慮作出司法覆核。
醫務委員會昨召開會議,討論謝鴻興醫委會委員資格,並決定把他涉嫌作虛假聲明事件,轉交警方調查。據了解,若警方發現謝蓄意瞞報犯罪紀錄,會把個案轉回醫委會,不排除召開醫務聆訊審理事件。由於涉及誠信問題,有機會影響其專業醫生資格。至於其委員資格問題,醫委會初步傾向跟隨法例除名。
起因「不小心駕駛」留案底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B章)第4條規範透過選舉產生的委員,「曾在本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任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即喪失出任職位的資格」,但委任委員則不適用。由於謝鴻興為醫委會委員,亦為道德事務委員會主席,去年犯「不小心駕駛」時,已違反相關規定。有委員引述主席麥列菲菲表示,最後作出的決定一定要維持委員會的高度道德水平,不能讓公眾認為醫委會「醫醫相護」,亦不能對身兼醫學會會長的謝鴻興偏袒。
挺謝委員:議員犯法照樣參選
對於事件將轉交警方處理,謝鴻興形容事件「濕碎」、「沒有甚麼大不了」。他重申,去年8月填寫參選表格時,不知道要作出申報,加上7月法庭作出判決後,已去信醫委會申報,並非存心瞞騙。不過,若醫委會最後決定撤銷其委員資格,會考慮作出司法覆核,醫學會亦支持其決定。
醫委會委員陳以誠表示,大部分委員均認為謝鴻興犯的是一個技術性錯誤,絕非不誠實及虛報資料,「立法會議員犯過法都可以參選,為何醫委會不行?」又稱醫委會的參選規範只限制選舉產生的委員,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謝鴻興去年初駕車撞倒一途人,但經醫院驗傷後證實該途人沒有被撞傷,同年7月被法庭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他已即時通報醫委會,醫委會一直未表示有問題,去年底他角逐連任醫委會委員,醫委會亦未有提及謝不符合參選資格,最後更以1,300多票高票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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