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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右)強調,特區政府並無所謂的「入境黑名單」。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立法會會議上,多名反對派議員針對近期有多人被拒入境,質疑特區政府持有一份「入境黑名單」。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入境處並無「一概不可入境」的黑名單,處方是按每次入境作出決定,考慮因素包括該入境人士是否持有有效旅行證件、是否有返回原居地的安排,以及來港的目的是否存疑等。入境處有權也有責任,做好入境管制的工作。
每年4萬人被拒入境
李少光指出,過去3年,每年有約4萬人被拒入境,7成來自內地,其餘來自亞洲及非洲,如果被拒入境人士不滿,亦有渠道上訴。但根據國際慣例,入境處不會向有關人士解釋被拒原因。
他又表示,入境處的確有監察名單,主要是通緝犯、曾經被定罪的非法勞工,及被阻止離境的人士等,名單會不時更新,亦不會公開,主要用作做好入境管制工作:「我們是有一份叫監察名單,這份監察名單,是為了執行有效的入境管制,給予前線入員從眾多的旅客當中,識別需要留意入境的申請。我們這個監察名單是不時按情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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