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9日電】廣東省紀委、省外事辦日前下發了《關於實行定額管理壓縮2009年度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的通知》,該通知就認真執行定額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和紀律、加強監督檢查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為落實經費壓縮任務,廣東省實行了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人數定額指標控制管理制度。即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對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黨政機關近3年因公出國(境)的平均人數分別壓減20%,作為定額指標。
各市和省直單位2009年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由對口的審核審批部門在定額指標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和輕重緩急進行審核審批。除特殊情況外,對超出定額數進行審批的,省外辦一律不予辦理出國(境)護照簽證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