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9日電】在中國舉國徹查「小金庫」之際,官方的一紙《「小金庫」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為此再添一把火。根據該辦法,舉報者最高可獲得人民幣10萬元的獎勵。
從4月下旬開始,中國在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治理的對象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等。根據9日公布的《獎勵辦法》,若經核查屬實,官方將根據舉報時效、舉報材料的詳實程度、舉報內容與查實內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並已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罰款合計金額的3%至5%,給予舉報人獎勵,獎勵資金最高額為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