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劉揚廣州9日電】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日前發出通告,向全社會徵求對《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意見。當中一條規定引人關注,《草案》第十五條規定:夫妻一方有權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等機構查詢另一方的財產狀況,有關部門有協助義務。
廣州市婦聯權益部的維權人員表示,該條新規如果通過,將可有效幫助婦女維權。穗婦聯權益部法律援助劉律師指,對於轉移夫妻財產的案子,存在「取證難」的普遍現象。「正因為如此,《草案》裡面增加夫妻查詢配偶財產的規定,有助解決『取證難』。」
銀行表明難配合
此外,廣州市婦聯權益部負責人指,雖然房管局、工商部門等表示可以配合調查,但像銀行等金融機構則明確表示無法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