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長者希望日2007」等活動可為長者建立社區支援。
上期提到,上世紀家暴問題主要由非政府機構介入,後來政府便陸續積極專門化處理家暴問題。目前,社署、衛生署、房屋署、警務處和醫管局,都有專人接觸長者被虐個案。當他們完成個案識別和評估,便按服務需要把個案適當地轉介予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單位、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相關政府部門跟進。
勞工及福利局和安老事務委員會在08年曾聯合舉辦「左鄰右里」計劃,由長者主導,在社區層面建立鄰舍支援網絡,令他們成為社區生活的新力量。透過跨界別合作,希望動員不同組織及個別人士,協力推廣「積極樂頤年」和提倡護老敬老,從教育、預防及支援三方面,在社區推廣防止虐老的工作,並提倡長幼共融及和諧家庭生活。除政府外,非政府組織也一直舉行許多保護長者權益工作。香港基督教服務處便曾推行「虐老防治計劃」,基督教靈實協會和香港明愛曾推行「預防及處理虐老先導計劃」,提供社區教育、直接服務及訓練等。
刑事法例方面,雖然還未有專門保障長者的法規,但本港已有一系列法例,控告涉嫌虐老人士,包括《刑事罪行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及《盜竊罪條例》。在民事保障方面,《家庭暴力條例》便為不同類別具特定關係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保障。雖然條例已指出,被虐長者可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免受配偶、子女或條例所指明的其他親屬騷擾,但對施虐者進行檢控仍面對很多困難,因為長者會害怕遭到報復而不敢求助,對控告家人或照顧者感到猶豫,及缺乏能力去描述被虐的經過等。
社署在03年為業界編寫處理虐老個案程序指引,及設立虐待長者個案中央登記系統,以提升長者服務員對虐老問題的警覺性,及搜集香港虐老概況及特徵。社署印製了一套6款的「保護長者免受虐待」宣傳單張,幫助長者及其他巿民認識虐老問題,預防虐待長者事件。有關當局認為,仍然無需就虐待長者問題制訂專門法例,但會加強公眾對虐待長者問題關注,制訂預防和介入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