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賊王」葉繼歡因越柙及參與多宗械劫案被重判入獄36年3個月。葉繼歡雖然下半身癱瘓,但他在服刑期間卻涉嫌襲擊懲教署職員,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昨被解上東區法院提堂。「賊王」否認控罪,並投訴被懲教署職員針對,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開審。
庭上投訴職員打針不當
現年47歲的葉繼歡,於1996年中彈被捕後下半身癱瘓,昨坐輪椅出庭。他被控於本年4月30日在赤柱監獄醫院大樓1樓1號室,襲擊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谷源科,控方表示將有2名證人。
表明不需要律師的葉繼歡,庭上手持文件,說話時仍然聲如洪鐘,向裁判官文偉新表示要報警,投訴獄中職員去年9月為他打針,所受的痛楚「前所未有」,想召喚醫生不獲理會。另一職員在本年4月為他打止痛針,令他的左腳3日後嚴重腫脹,要入瑪麗醫院做手術。
此外,他又指去年致電女兒就讀的學校,但懲教署職員卻以「香港記者好勁,可以查你個女邊度讀書」的說話恐嚇他。
稱致電女兒被職員恐嚇
他估計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因此受到針對;葉又投訴涉案的錄影會面遭刪除。裁判官表示已紀錄他的投訴,又3次向他建議聘律師代表,葉未有回應。
葉曾被列為頭號通緝犯,昨提堂時警方不敢怠慢。處理其案件的法庭不准其他人士進入,庭外放置金屬探測器,記者入庭亦要出示記者證和身份證及檢查行裝。
押解賊王 保安大陣仗
庭上,葉的身旁有8、9名警方和懲教署職員團團圍住,旁聽席上亦有約20多名便衣警員戒備。稍後,葉離開法院前,有20多名警員再加上6輛警方電單車準備,當他所乘囚車駛走時,有4輛車、包括前後各一輛警車沿途戒備,囚車司機都載上頭盔和身穿避彈衣。由於警方戒備深嚴,吸引大批途人駐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