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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填海引起訴訟,當局建議將啟德機場跑道兩邊的防波堤削走,之後加建樁柱興建碼頭設施,業界估計削堤較填海貴2至3倍,達40億元,即貴30億。圖為啟德機場跑道防波堤。 資料圖片
【本報訊】啟德郵輪碼頭落實興建,政府最快會於8月就跑道平整工程招標,包括移除跑道兩邊的防波海堤。惟消息人士表示,當局為免牴觸《保護海港條例》,舊啟德機場跑道兩旁的防波海堤不會採用填海方式填平,政府建議將整幅海堤由水面至海床削走,之後加建樁柱,直插海床,上面則興建碼頭設施。業界估計填海需8至10億元,但削堤則貴2至3倍,造價最多需40億元。
昔日讓飛機升降的啟德跑道,至2013年會陸續變身成為有2個泊位的郵輪碼頭,首先要解決的是跑道兩旁的防波海堤,傾斜的海堤原本是用來擋大浪的衝力,保護跑道。不過,日後會阻礙郵輪泊岸,要解決此問題,較為簡單又便宜的方法是填海,將當中的三角位填平,業界估計所填的闊度約是30米。
削堤加樁再建碼頭
但有傳媒引述消息人士指出,因為難以證實填海有凌駕性需要,並不符合《保護海港條例》可能引起訴訟,建議將整幅海堤由水面至海床削走,之後加建樁柱,直插海床,上面則興建碼頭設施,業界估計填海需8至10億元,但削堤則貴2至3倍。
避法律爭議免誤時
工程師學會會長黃耀新表示,削堤是可行方法,亦不是最昂貴的方法,贊成盡量保護海港。而俯瞰下去,海港面積沒有縮細,其他陸地面積亦沒有增大,相信較符合法例上要求。學會認為,為了保護海港,多花公帑亦是值得。
早於2004年保護海港協會就灣仔北填海區上訴,終審法院裁定城規會錯解《保護海港條例》的法律定義,訂下維港填海準則,訂明必須通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單一測試,而「公眾需要」即指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需要。其中,啟德郵輪碼頭的填海工程受《保護海港條例》規範,為免牴觸及引起法律爭議,填海時需考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及「其他合理選擇」,包括金錢成本、時間及引起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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