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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周善培(中)非禮脫罪。
【本報訊】香港大學數學系三年級學生,涉嫌在公眾泳池觸摸16歲女泳客的胸部,他否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指案中有疑點,遂裁定他脫罪。然而,裁判官提醒港大生自己深知有否非禮泳客,若沒有自然還他清白,若有犯案,便要考慮「上得山多終遇虎」。
事主認未看清色狼面目
控罪指被告周善培(21歲),被控於本年3月在灣仔摩利臣山游泳池非禮一名女子。裁判官指以「拔尖」身份入讀大學的被告,其口供不太合情理,代表宿舍泳隊卻到訓練池練習。被告為成績優異的理科生,但部分供詞有違科學精神。然而,女事主承認未有看清色狼的容貌,其間未有注意色狼的蹤影,2、3分鐘後才憑相同的泳帽顏色指控被告,裁判官指不可能排除真正色狼在期間離開泳池。
裁判官表示:同情女事主的遭遇,被告的作供亦不濟,但因案中有關鍵的缺口,遂判處他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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