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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顏茜)證監會與金管局的「分工合作」模式自雷曼迷債事件後備受質疑。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聆訊中說,根據現行法例,證監會無權主動監管銀行日常證券業務,更沒有法定權力監管金管局的工作,雙方自03年開始透過雙方達成的諒解備忘錄,協調監管工作,確保兩間監管機構的標準一致。雖然雷曼迷債事件發生後,監管當局尚未檢討藉此諒解備忘方式進行的協調是否仍行之有效,但他相信,未來有必要進行有關檢討,但有關工作應由政府處理。
韋奕禮又指,為繼續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成就,相信檢討本港現有監管架構是至為重要的一環,但要避免作出倉促決定,不應忽視現存架構的優點。全球市場先後推出多項監管改革,加上內地發展迅速,本港必須將這些因素深思熟慮後,再決定適合香港的監管架構。
針對有議員質疑,證監會與金管局雷曼調查速度不一,給人感覺金管局工作純粹白費功夫,「十分可笑」。
兩監管機構調查方式不同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聆訊上回應稱,兩個監管機構的調查方式並不相同,金管局是調查每個投訴個案,而證監會採取自上而下的調查,考量調查對象是否存在系統性失職,故證監會無需等到金管局將所有投訴個案轉介過來,才能完成對分銷銀行及證券行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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