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世雄
五十年代內地進行「戲改」,創作了很多新戲,但這些新戲除了反面人物唱些怪腔怪調外,其他角色的唱腔大多類同,既沒有一定的章法與風格特點,又不能表現出不同人物性格與劇情的發展,彷彿唱腔與戲劇沒有多大的關係似的。其實正如賀綠汀指出「京劇中有生、旦、淨、末、丑等等行當,即使各個行當唱同一牌子,但也各有特色。在外國歌劇也分男女聲的高音、中音、低音,高音中也還分戲劇的、花腔的、抒情的等等,以適應不同的人物性格與劇情的發展需要。」但由於要創新,最簡單的方法當然是與傳統割裂。
捨棄傳統藝術基礎,又缺乏藝術修為,作品的水平如何,不言而喻了。近一、二年,觀賞本地編劇家改編或創作的劇目也出現上述的情況,例如一個白髮宮女唱一段小曲來訴說懷春心事;又或兩個老耄唱一大段「反線二黃」抒發感情,唱腔和人物的身份、年齡完全不配合,試問又怎能產生戲劇效果,以打動觀眾心絃呢?可見編劇水平不高,寫出來的唱段不但不能加強戲劇效果,反而適得其反。
打擊樂的適當運用
我個人最同意賀綠汀對怎樣運用打擊樂的看法,他說:「鑼鼓在草台班時期是很重要的東西,而且確有其作用,但如果今天原封不動地搬進劇場是不好的。……許多國家、民族的音樂在發展過程中,曾逐漸揚棄一些打擊樂器,而用有音高的管弦樂去代替它,這對於我們也是完全合適的。……還有,過去所有的戲曲一般都是在廣場上演出的,鑼鼓點不會妨礙演員的歌聲。到了室內,就應該盡量設法不使鑼鼓聲掩蓋了演員的歌聲,……目前我們如認為有些地方尚不能用別的樂器去替代它,那麼我們應該盡量想辦法甚至可以更細緻地加工發展。」他還提到「有些地方戲曲為了要『豐富』樂隊效果,增加了許多中西樂器,並且也和新歌劇一樣擺在舞台面前,從此觀眾只好專門和鑼鼓及樂隊的嘈雜聲打交道,休想聽清台上演員的唱腔了。」
鑼鈸響亮刺耳的聲音的而且確令很多年輕人對粵劇卻步。十多年前,帶一位剛大學畢業的新電台同事看珠海劇團演出《黃飛虎反五關》。半場休息時,該位同事說鑼鈸聲使她嚴重頭痛,沒法看下半場了。就算一些經常看大戲的戲迷,也會間中投訴放在舞台前樂池的鑼鈸聲太嘈吵,沒法聽清楚演員的聲音。我認為粵劇沒有鑼鈸就好像缺乏了一點特色,不過在室內使用,就要擺放在適當的位置和適可而止地運用。(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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