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30日電:商務部今日發佈2009年第51號公告,宣佈自今日起,終止對原產於美國、加拿大和韓國的進口新聞紙徵收反傾銷稅。
去年12月31日,商務部發佈當年度第109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美國、加拿大和韓國的進口新聞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將於今日終止,並規定自該公告發佈之日起,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終止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正式期終複審申請。
今年4月30日,國內新聞紙產業代表向商務部提交了期終複審申請。商務部依法對申請書及所附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查。其後,申請人撤回了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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