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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30日消息:在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深圳改革整體框架——《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獲批一個月後,6月29日,深圳原則通過綜改方案的3年《實施計劃》,其中,今年深圳改革的重頭戲包括向中央申報將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等。
新通過的《實施計劃》,提出深圳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社會領域改革、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對外開放與區域合作、建立資源與環境友好體制機制等6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進展,使深圳的改革實現「今年起好步、每年有進展、三年大突破」的工作目標。
探索開徵物業稅
據悉,此前備受關注的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的內容,已明確列入今年深圳重點改革項目,將擬訂專項方案,正式向國家提出申報,將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即將原屬關外的寶安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納入特區之內。
如果獲得批准,深圳特區的總面積將由現在的395平方公里擴容為1,948平方公里,相當於兩個香港。而此前,深圳有關特區擴大的討論已經持續多年,但均未有明確結果,此次《實施計劃》明確了特區擴大的時間表,意味�茬o一對深圳影響深遠的改革已經步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根據此前下發的《實施計劃》徵求意見稿,其中另一個值得關注的亮點,是明確提出深圳將探索開徵物業稅。
根據徵求意見稿的相關內容,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面,提出深圳將簡化房地產稅制,探索開徵物業稅,同時合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項目。根據這一改革內容,深圳將啟動指定物業稅稅基評估技術標準、簡化物業稅稅基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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