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羅冬凱】如今搶錢、搶手機、搶首飾都不算新鮮,但卻有人因搶藏獒而獲刑3年。見有人帶�蚋醱v散步,珠海一男子官某夥同他人手持鐵水管,強行搶走藏獒並以1,000元人民幣賣掉。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日前以搶劫罪,一審判處官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