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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劍橋倡導誠信、勤勉、合作、高效、創新的氛圍。
1.港澳業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陳元烽律師,承接了我國建國以來最大的非法經營案,新加坡籍羅某、莫某、李某等人被指控擅自在我國國內法定外匯交易場所外進行跨國買賣外匯業務,所涉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53億餘元。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
◆吳志宏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成功完成香港富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託的非訴訟業務。
◆王瑞麟律師為和記黃埔在上海的房地產項目提供法律配套服務。
◆肖萬華律師為香港港豐建築有限公司代理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得勝訴。
◆王欣律師受司法部委派,在香港易周律師行交流實習,從事香港企業融資、資本運作及上市過程中的法律服務。
◆孫靖律師為香港欣安發展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余林斌律師、陳晨律師為香港正大貿易公司提供海上運輸代理法律服務。
◆王瑞麟律師為香港信怡國際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證法律諮詢服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申大集團與恆基地產在華房地產合作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2.亞洲業務
◆王瑞麟律師、陳福順律師為新加坡CAPITAL LAND在華成員公司提供資產管理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新加坡急需私人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吳志宏律師、吳立駿律師、丁紅萍律師為日本村田投資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配套服務。
◆肖萬華律師、黃海東律師為日本華輕商事株式會社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陳福順律師、向平律師為日本CM株式會社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台灣復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宏仁企業集團在華企業宏聯電子有限公司合作事宜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為台灣六和機械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台灣勝福泰國際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新加坡急需私人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3.美洲業務
◆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為美國漢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阮淮寧、肖萬華律師、陳福順律師、向平律師為美國AMER科技有限公司在華投資項目提供股權轉讓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王瑞麟律師、陳福順律師為美國RJ聯合公司在華仲裁、執行事宜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孫靖律師、余林斌律師為美國HAYNES INTERNATIONAL INC.在華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肖萬華律師、孫靖律師、余林斌律師為美國CARIDIAN BCT LTD.在華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阮淮寧、肖萬華律師為麥肯錫成員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夏湧律師為美國凌龍集團公司在華投資併購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趙菊華律師為加拿大CLAYBURN INDUSTRIES LTD.提供商標註冊等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4.大洋洲業務
◆王瑞麟律師從新西蘭留學歸來後,為眾多新西蘭企業及個人提供法律服務,涉案金額折人民幣120多億元。
◆肖萬華律師、楊敏律師為澳大利亞輝煌集團在華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向平律師為澳大利亞MINERALS CORPORATION LTD.在華投資,提供法律配套服務。
5.歐洲業務
◆阮淮寧留學瑞士後,為瑞士銀行等企業及個人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為意大利金源公司在華貿易提供法律服務。
◆肖萬華律師參與法國馬賽商學院在華合作項目的拓展服務。
◆王欣律師、余林斌律師、吳立駿律師為英國Projects Abroad (Europe) Limited在華項目提供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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