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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要做好採取調整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進一步發揮證券中介機構的作用等三項措施,以適應未來合理定價。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李昌鴻深圳4日電】今日,在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和訊主辦的2009創業板高峰論壇上,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稱,要採取調整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進一步發揮證券中介機構的作用等三項措施,做好創業板上市企業IPO的合理定價。
調整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
宋麗萍表示,需要循序漸進,共同努力,不斷提高創業板市場的風險定價能力。創業板的啟動對於我國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能力是一次全面的考驗,我國要根據中國自主創新企業和成長性企業的特點以風險定價能力為關鍵環節,形成有利於這些企業成長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市場各方的共同努力。
一是進一步調整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創業板市場在制度設計過程中已經考慮了創新型企業和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特點,在發行上市條件上突出了核心技術的披露要求,明確了交易所發行人、承銷商的風險警示責任,在交易制度上引入了投資者適當管理,防止定價機制扭曲等等,這些措施為市場定價功能的有效發揮創造了條件。
二是進一步發揮證券中介機構的作用,中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改革正在不斷推進,特別是近來的發行機制改革對於中介機構的定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後創業板市場的建設過程中,中介機構要進一步提高研究能力,在引導市場合理定價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發揮證券中介機構作用
三是進一步培育理性投資人。從主板和中小板企業的情況來看,中國投資者仍然需要進一步形成理性和成熟的投資理念,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成長性高、風險較大,對於投資者的判斷能力要求就更高,因此創業板市場在制度設計上對投資者的投資經驗比較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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