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連串學生在上課時間溜到校外吸毒的事件,令不少家長擔心及震驚。過去常有個概念,認定國際學校的學生因為學校授課形式以及外國家長思想較開放,吸毒情況必定比本地學校的學生嚴重,到今天事情發生了,方發覺本地某些後起之秀原來已「超英趕美」。
最令本地家長吃驚的是,連串事件不單不涉國際學校,反而一些名校也榜上有名。過去所謂的吸毒場景離不開大廈的後梯或暗角,再加洋燭及錫箔;以上全都已是過去式,正因為新一代的吸毒行為由隱蔽變得較公開,是以很多年輕人會以為行為並無太大的不妥。行為沒有那末閃縮,被家長發現的機會也較低。直至事情曝,光對家長而言未免不是晴天霹靂。
由學生公然吸毒到討論強制或自願驗毒,雖然談的熱烈但都只能說是門面工夫。依法例吸毒是刑事罪行,但如果吸毒者不坦白承認,除非現場捕獲,否則要成功檢控吸毒實在困難;是以通常控以藏毒。假若政府不把青少年吸毒問題作一籃子政策考慮,而是把它分件處理,則強制或自願驗毒無非都是一種變相的特赦而已。
就算能把吸毒的學生成功劃分出來,那又能怎樣?解決青少年吸毒,劃分只是該走的第一步而已。接下來要答的問題會是,該交由「誰」去處理?若說是駐校社工,資源及訓練是否足夠?當中會否出現校內歧視?頑劣與違法行為始終存在分別,留校處理的話,校方該如何正確引導其他學生?假若要另闢機構容納這批學生,哪類型的機構方合適?能提供足夠的名額容納嗎?以上問題沒有答案以前,強制或自願驗毒只能說是門面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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