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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電】每逢大型運動會,用巨額獎金激勵運動員爭取佳績,已是習以為常;尤其是近年隨著中國經濟起飛,無論在國內外大型運動會中,運動員獎金均不斷「加碼」。有國內媒體昨日報道,各省市在十一運會獎金普遍上漲10萬左右,漲幅最大為福建,高達14萬,獎金達到30萬左右,已媲美北京奧運會金牌運動員每人獎勵35萬元,絕對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最好印證。
《華西都市報》在報道中指,早在九屆全運會前,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全運會獎金額為:金牌8萬元,銀牌5萬元,銅牌3萬元。其後,在十運會前,據有關人士回憶,類似限制便沒了蹤影。事實上,各省市在執行過程中,為了刺激運動員,獎金數額上都有突破,並且突破方式各有不同。如廣東省在十運會後,除獎金外還給予住房等獎勵,而有的省市則獎勵房車等。同樣在十運會,南京一企業精心打造了100枚24K純金火炬,用於獎勵江蘇代表團在十運會上獲得金牌的選手,據估計總金額在100萬左右。種種情形表明,限額規定已形同虛設。
獎金限額已形同虛設
隨著十一屆全運會的腳步逼近(10月16日開幕),各省市對於金牌運動員的獎勵政策相繼出台,江西、福建、山東、雲南、貴州、重慶六省市的獎金數額已經相繼確定,江西25萬、福建30萬、山東25萬、雲南23萬、貴州20萬、重慶20萬,獎金額度普遍上漲。如江西在十運會獎金為15萬,十一運會已漲到25萬左右;福建十運會獎金為16萬,十一運會上漲到30萬左右。據了解,似乎只有雲南的漲幅為零,但對比十運會數字就可以發現,雲南在十運會確定的獎金就已高達23萬。
這些金額僅僅是各省市初步確定的獎金數額,不排除還有一定幅度的調整。中國體育代表團副團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蕭山曾表示,國家向北京奧運會金牌運動員每人獎勵35萬元人民幣,而04年雅典奧運會的金牌獎金為20萬元;足見十一運部分省市的獎金已媲美奧運會。
可是,「獎金高低」與「體育人才競爭」之間的矛盾成為十一運最大問題。幾乎所有的運動項目,各地都在相互競爭,想方設法挖對手的牆腳;在運動員已經逐漸商品化的情況下,某省市一旦獎金過低,將很難留住優秀運動員。 ■梁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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