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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檢查泥頭車時發現多條車胎均已「光頭」。
【本報訊】一輛貨車懷疑四成車輪俱屬損耗的「光頭胎」,昨晨駛經旺角太子道西切線期間未及煞車,撞向前面一輛擬上落客的小巴車尾,小巴上連司機共6男女受傷送院。肇事貨車司機無受傷,警方事後將貨車拖走檢驗是否因「光頭胎」出事。按照現行法例,在路面使用「光頭胎」屬違法,最高可判監半年及罰款1萬元。事發昨晨9時許,一輛小巴由39歲姓潘男子駕駛,載著2男3女乘客(年齡25至33歲),沿太子道西第一線向塘尾道行駛,當途經嘉道理道對開時,小巴靠泊路邊停車擬上落客。當時,一輛有環保貨斗的貨車由58歲姓黎司機駕駛,載運大批廢料沿第二線切向第一線,黎見小巴停下急忙煞車,惟收掣不及撞向其車尾。小巴上連司機及乘客共6名傷者被送院。其後,兩車司機均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調查發現,貨車的10個車輪中,有4個嚴重損耗,分別是胎紋太淺甚至全無胎紋,懷疑因「光頭胎」肇事,遂將肇事貨車扣驗。
工程師指影響煞車
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指,法例規定汽車胎紋深度最淺要1毫米,少於規定的輪胎一般稱為「光頭胎」;車輛使用「光頭胎」,因與地面摩擦不足而存在危險,尤其是貨車載重物,煞車時難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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