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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18歲起犯非禮搶劫案的無業漢,過去30年姦淫擄掠累積了31次案底,出獄不久即重施故技,姦劫2名女戶主,案件原定昨在高院宣判,但鑑於被告的檢驗報告雖然顯示他精神正常,但主診精神科專家阮長亨認為被告「極度對社會構成危險」,內容對被告極不利。辯方表示找來臨床心理學家,希望進一步了解被告的心理狀況,故請准法官將案延至下月11日才判刑。
現年48歲的被告陳利發,昨坐在犯人欄內,一直留心法庭翻譯員的傳譯,並自行筆錄,被告2周前承認於去年3月及6月間2項強姦及兩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名後,主審的暫委法官麥健濤形容被告的行為是對女性最痛苦的惡夢,對女性而言是「極度危險人物」。辯方大律師顏迪思昨透露,由法援署代表的被告陳利發,早前已獲法援署同意,用公帑為他請來臨床心理學家Anita Leung,法援署已將本案所有文件交給該專家,以便她於9月1日及9日親往懲教所召見被告,替陳評估心理狀況,然後撰寫報告呈上法庭,有必要時她亦同意出庭,讓法庭能完全掌握被告的情況。據悉,被告於扣柙小欖精神中心期間,政府的精神科專家阮長亨醫生曾為被告檢驗,所得的結論是被告精神正常,但卻是一個「危險人物」,對社會構成極度危險,報告內容對被告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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