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藍屋沒有廁所及浴室,居民需到鄰近的公廁,非常不便。繼續居住的李先生望政府活化藍屋時,每層設洗手間、浴室和廚房。 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新一批活化的建築物各具特色,惟根據上一批的經驗,有小型非牟利團體未能負責大型建築物的維修成本,無法申請。有鑒及此,發展局特別推出面積較小的歷史建築,包括九龍聯合道石屋及沙田王屋村古屋,而且該兩幢建築物都附設大型的休憩用地,意味團體營運歷史建築時,可「買細送大」一併活化該用地。
位於沙田的王屋村古屋是兩期歷史建築中,唯一一幢的法定古蹟,根據現行規定,政府需要定期為法定古蹟進行復修工程,即意味中標的營辦商可節省長期復修歷史建築物的費用。且發展局資料顯示,該建築物毗鄰一塊面積約8,000平方米的休憩用地,團體需要負責管理有關設施。
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李鉅標表示,古屋及石屋面積較小,適合小型非牟利團體申請。李說,已完善申請程序,今期的申請時間由以往3個月,增至4個月。另有申請者指過往設計建議書時,需要投放大量資金,聘請專家為建築物進行結構勘察。為減輕團體成本,當局將資料冊額外加入如建築物初步結構評估、載重評估及公共設備等,並由政府承包中標設計圖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