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8歲運輸工人,去年邀約友人駕船往伶仃島,其間友人酒後撼穿頭致失血過多死亡,涉嫌把屍體拋入大海,警方接獲失蹤人口舉報追查電話紀錄後,將運輸工人拘控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但同案的44歲女侍應則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獲准保釋至本月14日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宣判。
漁民酒後撼穿頭失血死
昨認罪女被告張毅君,控罪指她於去年1月28日至4月15日,與同案不認罪的被告吳帶勝及羅志新妨礙司法公正,向警員吳偉麟假稱於去年11月7日是一個手機號碼的唯一使用者,並曾致電死者的手機號碼。
代表控方的大律師駱浩成稱,2007年11月20日,警方接獲死者羅亞生兒子羅志強的失蹤舉報,死者為62歲退休漁民,與妻子同住香港仔石排灣h。死者妻子表示,夫於2007年11月17日凌晨離家後一直未有返家,她記得丈夫出外前接獲一個手機的來電。警方調查後證實了來電號碼,並根據資料找到機主的女被告,女被告表示早前她已轉了手機號碼。
女被告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女被告聲稱因經常收到電話騷擾才將號碼更換,警方後來找到同時認識死者及被告吳帶勝的男子郭泰成,郭確認該手機號碼屬於被告吳帶勝,警方乃於去年8月14日將兩被告拘捕。女被告警誡下表示經朋友羅志新要求下,借出名義替男被告發出手機號碼,她本人絕不認識死者,後來羅志新著她向警方提供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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