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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巡查升降機時若發覺保養維修欠妥,即通知承辦商並因應情況扣分。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機電工程署在今年6月引入升降機承辦商評分制,巡查時若發現電梯出現保養問題,將按嚴重程度扣分。該署昨公布首個季度報告結果,36間獲評分的承辦商中,19間的累積平均分保持10分滿分,而評分最差的承辦商「雅文達電梯工程」平均分只有5.2分。機電署表示,上季承辦商被扣分的事項,並不涉及電梯安全,強調評分機制的主要作用是監察承辦商表現,若表現持續差劣,將另有機制懲處。
機電署每季公布評分一次
機電署副署長陳帆表示,在巡查時若署方發現有違規問題,就會按每個單項的嚴重程度,扣減2至15分。署方再根據承辦商的總扣分數目及巡查次數,計算出累積平均分,平均分最高為10分,每季會公布一次。
陳帆解釋,評分制主要目的是讓公眾有渠道監察承辦商表現,讓業主立案法團在選擇承辦商,以及保險公司訂定保費時能作參考。他承認單憑評分機制,不足以反映電梯安全情況,承辦商即使被扣至零分,亦未必需要面對罰則。但他強調,巡查時發現承辦商違反法例,甚至出現嚴重事故,會立即提出檢控;若承辦商表現持續不濟,或單次巡查中被扣減分數達12分等,該署則會發出警告信。惟承辦商累積3封警告信後,需要接受紀律委員會聆訊,並由委員會決定如何懲處,包括罰款、停牌,甚至是吊銷牌照。
雅文達扣24分受兩警告
首個季度報告中,平均分最低的「雅文達電梯工程」只獲5.2分,據登記資料顯示,該公司負責保養全港40部大廈升降機。雅文達在上季合共被扣24分,主要涉及偵測儀器調校不妥及零件脫落等,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但同期間,「振明工程」平均分雖然獲9.55分,但公司曾兩次在巡查中被扣減12分,結果被機電署兩度發出警告信。
166事故134涉乘客問題
另外,機電處公布,今年首8個月共有166宗涉及升降機的事故,其中134宗涉及乘客行為問題,32宗則為機件故障事故。涉及機件故障的事故中,有4宗因電器機件故障引致火警,另外有1宗電梯纜索被拉斷。機電署表示,已對涉及斷纜的承辦商提出檢控,又重申,尊重申訴專員早前提出的建議,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議修例提高罰款額至20萬元和改善升降機安全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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