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辯方大律師昨求情稱,被告等人均是從網上討論區知悉此種犯案手法,才有樣學樣;加上,在06年10月前,本港已有報章廣泛報道抽新股存在漏洞,例如有指同一人可以不同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包括身份證、回鄉證、護照等號碼重複申請認購等。但此說法不獲暫委法官葉佐文接納,更反駁指報章的報道內容只是以個人真實資料申請,而非被告等以虛假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等資料填報。法官認為辯方呈上的書面求情資料,簡直浪費了16頁紙的樹木。
辯方續稱,男被告歐偉明及其女友均是私人補習老師,受家長及學生愛戴,並呈上5封家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讚揚2被告盡責有愛心,均教主日學,為多個慈善機構當義工。辯方強調,抽新股機制本身並不完善,存在漏洞。
案中男被告過往有一次做假賬案底,是涉及被告早年任保險經紀時,為了每月交數,借用朋友名義投保,卻由自己交保款。辯方指男被告因父親染毒癮離家出走,故在科技大學修讀2年電子工程系後便放棄升學,投入社會工作,至於其同居女友在浸會大學取得文書行政助理高級文憑,兩人本打算結婚,亦因本案而無限期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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