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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委員蔡堅(右)原擔任辯方專家證人,他批評公立醫院及衛生署診所經常派錯藥,醫委會不主動聆訊。醫委會暫代主席鄧惠瓊(左)卻認為他的指控並不成立。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本港醫療事故頻生。一名私家醫生把耳藥水當作眼藥水,配錯予病人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德。有醫委會委員藉此炮轟,該會僅針對私家醫生出錯進行聆訊,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診所派錯藥卻不追究。醫委會暫代主席強調,只要有市民向會方投訴,不論是公營或是私人執業均需面對聆訊。
女童滴眼2次感刺眼
案情指出,07年11月在沙田康健醫務診所任職的西醫許國輝,為一名3歲女童檢查後發現其右下眼簾長有一毫米眼瘡,遂處方Hypromellose眼藥水;惟女童滴眼2次感刺眼,其父翌日把藥水帶回診所,才發現為Polycort-N耳藥水,許國輝即時承認出錯及道歉。
控方專家證人Brain Tomlinsin表示,Hypromellose為非處方藥物,Polycort-N則含皮質醇為處方藥物,錯誤入眼會令眼壓上升,若受真菌感染,長時間使用會令病情惡化。醫委會最後裁定許國輝罪名成立,獲發警告信但不刊憲。
蔡堅批公院衛署常派錯藥
聆訊期間出現小插曲。醫委會委員蔡堅原擔任辯方專家證人,惟醫委會上周修定指引,訂明委員不能在聆訊中作證;蔡堅撰寫的專家報告雖不獲採納,但蔡堅批評公立醫院及衛生署診所經常派錯藥,醫委會不主動聆訊,又認為配錯藥不應構成專業失當。
醫委會暫代主席鄧惠瓊說,蔡的指控並不成立,強調委員會並無針對任何醫生,又重申若有市民就衛生署的醫療事故作出投訴,均要面對聆訊。昨出席的委員衛生署副署長譚麗芬及助理署長程卓端則拒絕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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