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浙江實習記者王屹峰13日電】近日,浙江溫州市出台《溫州市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暫行辦法》,該市黨政領導幹部個人及特定關係人的私人利益與其職務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相衝突的行為,都將被明文禁止。
溫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利益衝突迴避制度,是要堵塞制度漏洞,破除裙帶「曲線腐敗」現象。暫行辦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不得借職務權力,向國家機關有關人員游說、請托或以其他不當方法,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利益;不得在其本人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從事營利性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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