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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漁業資源豐富,人均佔有量居全國第一。圖為沿海漁民捕魚滿載歸來。
隨�荇�洋資源開發力度的加大,當前海洋生態系統面臨污染、生態環境破壞、資源過度開發利用等巨大壓力,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受到威脅。福建省近年來堅持保護與開發並重、在保護中促進發展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面加強近岸海域環境保護。
據了解,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頒布實施第一部海洋環保地方性法規《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並在沿海岸線的近岸海域設立900多個環境監測站點,開展近岸海域環境趨勢性監測、海洋生態、入海排污口、海洋工程、海水浴場等十八個專項監測以及各類海洋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基本建成覆蓋福建沿海、佈局合理、項目齊全的海洋環境監測、災害預警網絡。
與此同時,福建省還加大對圍、填海工程建設項目、海上傾倒廢棄物、海砂開採等涉海工程的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對新、改、擴建以及竣工運行的海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全程監管。加強對涉海工程環境保護的跟蹤監測,實施重點污染海域整治和生態修復,清理「海漂垃圾」,治理漁業用海環境和臨海工業集中區海洋環境,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海島生態特別保護區,啟動局部海灣、海島生態修復工程。
據介紹,應對海洋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的嚴峻挑戰,福建將逐步實施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制度和海洋生態損害補償、賠償制度。推進海灣排污總量控制及許可制度,以污染物入海量追溯各源頭區域的責任,實行污染補償;制定相應的海洋生態損害補償、賠償標準,向社會公佈。
此外,福建還將建立以海灣為單位的跨區域、多部門協作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組織編制省、市、縣海島保護規劃,制定海島保護措施。包括典型海島、重點海域、江河流域的保護區建設;增殖放流、投放人工魚礁等生態修復工程;平潭海水綜合利用試驗區等內容都將列入生態保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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