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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指出,政府長期忽視刑事法援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最終或會影響公平審訊原則。圖為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本報特約記者 陳美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現實生活裡面,由於法律訴訟牽涉極大量費用,對經濟能力較低的人明顯不利,於是便有法律援助的存在,由法律援助署向通過經濟及案情審查的申請人提供律師服務。近日,香港律師會12名資深律師成員罕有地發起「罷工」行動,拒絕接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個月,為的是抗議政府長期忽視刑事法援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要求當局提高刑事法援資助金額。他們指,現時刑事法援提供的資助金額,只及民事法援的1/4,難以吸引律師參與,甚至可能因資源傾斜,而令公平審訊原則受損。
有關事件涉及法援制度及社會公義等議題,透過探討當中的細節,正好鍛煉我們的通識思維。
要較全面了解是次事件,我們應先認識香港法律援助的情況,以下是一些背景資料,供大家參考:
「我們的使命是確保所有有充分理據提出法律訴訟或抗辯的人士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法律援助署署長張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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