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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籌庭認為,目前無針對假自僱的法例,對僱員保障不足夠。本報記者鄭啟源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本港的經濟環境一度逆轉,令「假自僱」問題陸續浮現,引起社會關注。勞顧會昨日開會討論「假自僱」問題,勞資委員均同意,港府應加強宣傳教育,讓僱主及僱員在簽署自僱合同時,能清楚自僱人士的身分與責任。對於是否透過立法界定「自僱」及「受僱」的定義,勞資雙方則存有分歧。勞方代表認為,港府長遠有立法打擊假自僱的必要。但勞工處表明,現階段傾向透過加強執法,以及加強諮詢及調解服務,打擊假自僱問題。
針對日益嚴重的假自僱問題,勞工處將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加強推廣及宣傳,提高市民對「自僱」的認識,以免僱員在不清楚自僱涵意的情況下,簽署自僱合約;同時又會提供更完善的諮詢及調解服務,僱員可匿名向勞工處舉報假自僱情況;勞工處亦會加強巡查,以加強執法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勞方指現行保障不足
勞顧會勞方委員梁籌庭指出,僱主為節省員工的福利開支,想辦法鼓勵員工以自僱身份受聘,顯示僱主早已知道員工屬「假自僱」。惟目前並無針對假自僱的相關法例,只能在僱員權益受損後,循勞工保險或欠薪等途徑作出檢控,對僱員的保障並不足夠。另一位勞方委員吳慧儀表示,政府雖加強宣傳鼓勵員工舉報假自僱情況,但依靠員工舉報效果成疑,勞方委員將密切監察政府打擊假自僱的成效,若效果不理想,一定會重新提出透過立法打擊假自顧問題。
資方勞處不贊同修例
資方委員劉展灝卻反對透過修訂法例,打擊假自僱問題。他表示,如僱主存心透過假自僱剝削員工福利,當然要將犯法的僱主繩之於法;但部分中小企有可能因誤解自僱性質,而出現假自僱情況,若一刀切以立法解決問題,對僱主亦會構成影響。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政府不傾向修訂現有法例或提高罰則,打擊假自僱情況,但會透過加強巡查,完善現有的調解服務及宣傳,希望僱主及僱員能更加清楚自僱合約的涵蓋範圍。發言人指出,過去處方未有針對「假自僱」個案進行統計,未清楚有關問題的實際情況。但在過去5年,高等法院有5宗涉及「假自僱」的民事案件,全部均判僱員勝訴,呼籲僱主切勿貪圖一時利益,最終招致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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