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短訊(SMS)服務日漸盛行,消費陷阱隨之而生。有市民投訴收到商業宣傳短訊,來電號碼均是「50」字頭,當市民以短訊回覆,須被徵收服務費,但短訊並沒有預先聲明有關收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透露,今年首9個月電訊局收到44宗相關收費短訊的投訴,每宗糾紛涉及的金額介乎20至4,000元不等。
訊息開首未提收費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日以書面形式回覆立法會議員劉江華的提問,她表示,流動網絡營辦商所提供的服務,如涉及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電訊局可根據《電訊條例》第7M條作出調查,SMS服務亦不例外。此外,電訊局亦有就SMS的收費資料研究服務營辦商的做法。結果顯示,服務營辦商一般都有於短訊內提供有關收費的訊息,但個別個案的收費資料並無在訊息開首時即於手機屏幕顯示。
為協助消費者獲得正確資訊,電訊局有透過日常接觸,要求流動網絡營辦商向客戶發送清晰的收費訊息。電訊局計劃短期內與業界商討如何改善發送收費訊息的安排。此外,電訊局正準備在該局網頁上公布「消費者注意事項」提醒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