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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調派分級制,預期最快於2012年實行。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就推行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展開的公眾諮詢於前日結束,當局共收到逾400份由不同團體及市民遞交的意見書,當中逾70%認同按病情緩急處理救護服務的召喚,並支持分級制的原則。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當局沒有既定立場,會考慮所有意見才作最終建議,但強調現階段無意就救護服務徵收費用。當局會在明年年初向立法會匯報,預期最快2012年實施分級制。
在諮詢期間,保安局及消防處與不同界別人士舉行了逾30次諮詢會議。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意見書的初步分析顯示,逾70%意見認同以分級制處理救護服務的召喚;逾60%意見贊成當局建議的3級制目標召達時間及服務承諾;不足20%的團體或市民反對整個分級制度建議。
團體憂9條問題延誤救治
對於有病人組織擔心病人在召喚救護車時,未必能清晰表達病情,如按照諮詢文件擬議回答9條問題,會延誤救治。政府消息人士重申,文件內的9條問題只屬例子,接聽電話的職員仍會在問及召喚人的出事地點、電話及事故經過後,決定緊急程度,如果仍不清晰,會再問及患者是否昏迷不醒及有沒有呼吸,不會延誤救治。
對於消防處救護員會建議只以兩級制分流救護服務,政府消息人士認為,建議並不可行,該建議要求95%召喚須於6分鐘內到達現場,標準定得太高,不切實際。消息人士亦指出,如只分作兩級,只能粗疏地分辨緊急程度,根據本港經驗,屬於緊急類別的召喚個案只約佔6%,但如參照加拿大及英國例子分3級的話,緊急及有生命危險的個案約佔30%;嚴重但沒有生命危險約佔20%,其餘則屬非嚴重個案,分級會較為清晰。
增人手須視落實情況
消息人士指出,分級制實施後一定要增加資源,但增加多少人手則要視乎具體落實情況。政府會整理及詳細分析收集到的意見,並預期仍會陸續收到一些以郵寄方式遞交的意見書。待有關整理及分析工作完成後,保安局會於明年年初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預期最快於2012年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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