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 保護海港協會發起簽名行動,17萬名市民簽名支持,成功推動立法局在1997年6月通過保護海港條例。
1998年 政府計劃在九龍啟德及香港島添馬艦一帶進行填海工程,在多個環保團體反對下,政府暫緩及檢討有關工程。
2004年 終審法院就灣仔北填海計劃宣判政府敗訴,頒下「凌駕性公眾需要」、「無其他可行選擇」、「對海港造成最少損害」3項可填海準則。政府被迫重新檢討有關計劃,提出其他方案興建接駁中環灣仔繞道及東區走廊的方案。
2005年 政府在中環填海計劃上獲得勝訴,為免再次引起訴訟,政府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聽取民間對填海工程的意見。
2007年 灣仔填海爭議再起,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重新考慮填海是否必須,同時質疑諮詢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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