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22日電】廣東省紀委22日通報,廣東紀檢監察機關、省安監局近日公佈了深圳市龍崗區「9.20」等特大火災事故的處理結果。廣東省紀委通報稱,紀檢監察機關對深圳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李銘等25名事故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李銘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