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重慶記者徐家強23日電】重慶北碚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恆利用手中職權,多次幫助從事色情經營的「三溪花園」逃避查處,並在監管上為北碚爆破工程處大開「綠燈」,為此先後受賄逾84萬元。日前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受審。檢察機關認為,王小恆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建議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到15年。法院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