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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徐大雯在法院接受媒體採訪。 新華社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25日電】《謝晉和劉曉慶在海外有個重度腦癱的私生子謝虞慶!》、《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內地知名導演謝晉逝世後,以炒作明星隱私揚名的宋祖德發表了上述2篇博客文章,稱謝晉死於「性」。他的說法今天被法院認定為捏造、誹謗,被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29萬元(人民幣,下同)。
9篇博文誣謝晉
2008年10月18日,謝晉在浙江出席某活動期間,被服務員發現逝於房中。被稱為「宋大嘴」的宋祖德在翌日即發表前述2篇博文,說曾有人「聽見謝晉房間傳來年輕女子的放浪聲,以及謝老氣喘吁吁的聲音」,先後上傳於新浪、搜狐、騰訊網。1個月後,他再次上傳了《中國電影家協會等四大協會應該給謝老墊棺材底!》一文。宋祖德的弟弟劉信達也參與炒作,先後上傳2篇博客文章,稱謝晉事件是其親眼目睹。
在謝晉的妻子徐大雯公開反駁宋祖德、劉信達2人的謬論後,宋祖德又於11月20日、12月12日兩天,再次發表《李××的男人原來是個性虐待狂!》、《2008年10大瘋狗排行榜提前揭曉》兩文,重申自己不會改變觀點。作為應和,劉信達則發表了《宋祖德十五大預言件件應驗!》、《宋祖德的22大精準預言!》兩文,自稱親眼見過「謝晉的私生子」。
大嘴應訴零證據
因宋祖德拒不道歉,徐大雯決定將此事訴諸法律。她說,「我應該站出來為我丈夫講話,還我丈夫一個清白」。庭審當天,83歲高齡的徐大雯親赴現場。原本信誓旦旦定會出庭的宋祖德稱病未見,並於接到在場記者致電後自稱並非本人被識破。原告律師在法庭上出示了50份證據;被告律師只是不斷辯稱「該博文是黑客所寫」,但始終未能出示相關證據。
今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要求宋祖德、劉信達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連續10天在多家網站和報紙醒目位置刊登向原告徐大雯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致歉聲明內容須經法院審核同意,消除影響,為謝晉恢復名譽;賠償徐大雯經濟損失人民幣89,951.6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0萬元。
宋祖德今天再次缺席一審判決,他的律師則聲稱不認同法院的事實認定,「我們會進一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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