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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香港書展中內地出版社攤位。
■文:蕭 坦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規定,所有出版社要在2009年底之前完成從事業單位到企業的轉制,過期未完成轉制的,取消社號。前兩天看中央電視台新聞,幾家中央部委出版社摘去舊招牌,換上新招牌,新舊招牌的區別,在於「XX出版社」後面加了幾個字,變成:「XX出版社有限公司」。
一個朋友是剛剛入職的地方出版社編輯,他說,不久前他們出版社掛牌,專門開了個大會,副省長和省委宣傳部長蒞臨揭牌。「好大一塊牌子,5個人揭牌,我以為新的牌有多漂亮,其實也很普通。」
這個朋友年輕,很多事情還看不清或者不關心。他的話說對了一部分也有一部分沒說對。新牌舊牌之間,目前區別不大,說對了;不過舊牌子變成新牌子,會給出版社和媒體帶來的變化機遇,他還沒發現。
簡單說,中國國有出版社和媒體的轉企改制,如果用「換湯」「換藥」來比喻,目前階段是「換湯不換藥」,但卻有一個「換藥」的方向,只是一聲令下換湯可以馬上完成,換藥卻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做。
短期最明顯的變動,還是人事上。過去出版社、媒體,是國有事業機構。事業機構類似於香港的香港電台等「公營機構」,主事者為公務員體系,但又相對獨立運營。有中國出版界資深人事對我說過,過去,中國的人事類型大概可以分三種: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私營機構職工。他說,事業單位職工是最佔便宜的,在福利待遇上可以享受和公務員同等待遇,但是事業機構可以盈利,盈利的部分又可以增加這些機構員工的收入。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員工待遇就脫離了公務員體系,比如,他說,「一家出版社的總編,轉企以後,如果退休,他的福利待遇和一個電車工是一樣的。」
短期內,這個轉變對人事的衝擊是最大的。法律出版社社長之前在報章上發文說過,有些國家部委下轄的出版社,轉企以後,有些資深員工為退休後的福利計,已經申請在轉企前提前退休,或者找關係調回部委,回歸公務員身份。這就給出版社造成了職位空缺和人才資源空缺。另外,對於年輕人來說,比如上文說到的那個朋友,他是碩士學歷,出版社轉制前有編輯級別制度,他一去底薪是1600人民幣,但現在全部轉為聘用制,所有新入職者底薪統一為1000人民幣(加上各種津貼後為2000多人民幣)。薪水收入低了一截。
另外,出版社的出版資源也會受到影響。例如,法律出版社,過去屬於法律部門下轄,他們的經營收入也有一部分要提交給上級部門,所以法律範疇有什麼新政策或者重要話題,上級部門都會優先把資源交給法律出版社來出版。轉制後,雖然出版社和上級部門短期內還保持關係,但利潤自主,過去的出版資源就被削弱了。另一方面,一些過去受限嚴格的出版社,也在摩拳擦掌,打算拓寬出版範疇。比如一家美術出版社,過去只能出版藝術類書籍,現在就能什麼賺錢出什麼書了(雖然也要考慮社會觀感,但在目前中國國情下,社會觀感其實相當薄弱)。據朋友說,他們出版社本想換個名字,從美術出版社換成一個更獨立的名稱,但「上面沒有批准」。
這是短期的「換湯」,長遠的「換藥」呢?目前中國推出了許多重要政策,鼓勵文化產業發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一條法規允許民營出版資本和國有出版社合作。
在中國內地,出版一本書需要「書號」。書號由新聞出版局批給下轄的出版社,如果沒有書號,出版物就是「非法出版物」。所以,民營出版公司,過去稱為「書商」,有什麼書要出,就要向出版社「買書號」。但「買賣書號」一度被國家明令禁止,惟屢禁屢犯,不但禁不住,反而越來越成行成市,書店裡的書也越來越豐富,垃圾書固然多,成功的暢銷書也不在少數。於是,允許民營出版公司和國有出版社合作的法規也就出現了。
所謂「合作」,說明白了就是,國家知道有的出版社其實已經名存實亡,白佔着書號也是浪費,國家還要給補助,不如讓他們和民營出版資本合作,出版一些暢銷書,國家只要在選題上把把關,不要出什麼「禁書」,可以讓文化產品豐富起來,其它也就睜隻眼閉隻眼。
但這條允許民營出版和國有出版社合作的法規,與現在出版社轉為企業的機制結合在一起,卻能發揮很強大的能量。簡言之,過去雙方只能合作,現在當然也不可能讓民營出版吃掉國有出版社,但是將來呢?出版社變成企業,企業要自負盈虧,一旦進入市場,有人說,只有變成股份制才能生存。那麼,過去合作緊密而且財大氣粗的民營出版資本入股國有出版社,只要在股份博弈中步步推進,最後反客為主,「吃掉」國有出版社,並非不可能。
讓不良資本轉變為良性資本,這個苗頭在90年代國退民進的潮流中似曾見過。筆者由此預計,出版社和媒體轉企改制,真正「換湯也換藥」,還需要幾年時間。之後的十多年,是中國民營甚至外資在出版和媒體領域大展拳腳的重要時期,而十多年後,目前在其它行業已經發生的「國進民退」是否會發生在出版傳媒等文化行業,可能性不在六成以下。
這十多年間,受惠的應該是中國讀者和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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