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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校長蘇有恆 上訴脫非禮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1-1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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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有恆笑稱事件終於了結。

 【本報訊】有「狀元小學」之稱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數年前爆出性醜聞,前校長蘇有恆原被裁定非禮3名女教師罪成,被判囚6周。他不服上訴,高院法官指多名女教師聲稱在被侵犯多年後才投訴,認為原審法官的裁決有誤,遂裁定前校長上訴得直,毋須發還重審。

 蘇有恆當庭獲釋,他在散庭後表示:「香港的法律是公正的,事件已擾攘多年,今天完結,希望讓無關的老師及學生,得以安寧。」

 經歷2次審訊和2次上訴後,終脫罪獲釋的蘇有恆(55歲),表示滿意結果。他稱自事件後承受極大壓力,生活有180度轉變,猶幸事件終於了結。他指在這段時間參與義工服務,希望還他清白後可以重投教育界,把自己「僅有的恩賜」回饋社會。他又特別感謝昨日到庭旁聽的妻子吳慧嫻,讚賞她是「近身的天使」。對於會否原諒指控他的女教師,蘇表示:「有些人我會原諒。」

指校監晤事主 事件始鬧大

 高院法官指應從整個案件去考慮,他解釋,案中女事主在聲稱被侵犯後未有即時投訴,其中C小姐更於6年後才作出投訴,若只個別考慮她一案,甚至不會提出檢控。部分的控罪也不穩妥,若非校監田定先會見投訴的女教師,也不會把事件鬧大。

 法官又指,重審裁判官以個別控罪去考慮,他卻不能根據裁判官的判詞,確認被告有罪,因此裁定被告上訴成功。法官考慮控罪涉及時間已久,案件拖延已一段時間及案件對校長的影響,遂決定不發還重審。

被指摸女師臀部大腿

 蘇有恆在2007年第一次審訊時,被控13項非禮罪,涉及4名女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10項非禮及3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12周和罰款3,000元。他不服上訴得直,10項非禮罪發還重審。重審後他被裁定9項非禮罪成。該9項控罪指,於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蘇分別在校長室及在一名女事主的車內,非禮3名女教師,包括觸摸女教師的大腿、臀部、內褲邊及胸圍帶。

 今次雖然非禮罪脫,蘇仍涉及在任校長時,將總值25萬元工程合約判給胞弟的工程公司而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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