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育賢學校校長陸利基(57歲)涉向內地女家長摸手背、掃背和捏臀非禮案,裁判官昨指事主在口供中和出庭作供時,先後聲稱被捏左或右臀,供詞重要部分出現矛盾,而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有非禮意圖,故裁定被告2項非禮罪不成立。
陸聞判即時釋懷,並與親友在庭外拍照留念。他透露,案發至今體重輕了30多磅。他表示對裁決感開心,今天會返校,下午與親友和聽審的家長吃飯慶祝。陸校長透露,他已婚並育有2女,其中一女亦當上教師。他1970年中五畢業後,於夜校讀完中六、中七課程,並在育賢學校擔任文員,翌年晉升暫准教師,1996年攀升至校長,1999年取得教育學士學位。他供稱,當日見事主無勇氣跟同鄉傾談,才「搭右肩,捉右手」鼓勵她,只是一種親切的身體語言,對她絕無非份之想,亦無非禮意圖。
他在盤問下激動地強調「這麼多家長老師在場,我沒有做過(非禮)!」更主動站起來,掀起西裝褸面向裁判官,表示自己官非後腰圍瘦了6吋,連褲子都不合身,故案發時若肚腩觸及事主身體,都是「意外」。
辯方昨呈上逾20封品格證人信件,撰寫人包括育賢學校校監、校董、多名北區區議員及家長,內容均指被告盡職盡責、對家長熱情照顧,沒有對女性作不規矩行為等等。裁判官裁決時表示,事主口供版本先後不同,法庭無法確定那種說法屬實,而被告當日擔心招生情況,故相信他當時非常焦急和緊張,其行為雖令在場老師側目,但不足以構成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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