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羅冬凱、實習記者張廣珍珠海16日電】珠海市委近日召開第6屆7次全會,並出台廣受關注的黨建《意見》。該《意見》提出若干新規定,珠海黨政正職今後將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重要部門工作,且將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範圍內報告制度。專家對此表示,擔憂其可行性,稱該制度應配有懲罰措施。
包括住房投資等
珠海自實施「大部制」改革後,各局級黨政一把手幾乎均「手握重拳」。此次全會中,珠海就此嘗試:黨政正職今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重要部門工作,不得違反程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城鄉規劃、徵用地審批,並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範圍內報告制度,一把手的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都要列入報告內容。珠海權威部門人士分析稱,從全國趨勢來看,珠海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範圍內,不僅要向組織部門報告,更有可能要求向社會公開。
《意見》提出,要建立委員詢問和質詢制度,鼓勵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就同級黨代表大會和同級黨委的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關注的問題提出詢問和質詢,受詢問、質詢單位要按時答覆。
此外,《意見》還規定,擴大黨委決定任用重要幹部票決權力,由地方黨政正職和黨政工作部門正職逐步延伸到重要部門副職。
專家稱可行性堪憂
對於一把手的財產報告制度,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副教授甄勇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該政策象徵意義要大於實際意義,因為執行起來有很大難度。
採訪中,珠海某局公務員也稱,此前珠海政壇從未有類似制度,忽然執行勢必遭到強大阻力,且珠海本土官員流動性不強,各方勢力盤根錯節。若強行推行,恐造成集體瞞報。
|